※ 行程路線圖為示意簡圖,因有可能因為天氣或其他不可伉力之影響,為確保權益請在出發前與華郁旅行社聯繫,以取得正確的行程安排。
日本「觀光目的」之短期停留簽
1.僅限位於日本國內之旅行社等為擔保責任者。
2.自藍區之國家/地區之外國人(台灣),限申請入境日本前14天內須停留「藍」區之國家、地區。
觀光目的的申請方法會因相關措施而更新,待日協公告。
持台灣護照申請所需文件(下列為目前預期之所需文件,但可能還會追加其他文件。)
●簽證申請書
●6個月內拍攝之2吋白底證件照
●護照正本
●身分證正本
●受付濟證
受付濟證係指由擔保責任者(位於日本國內之旅行社等)於入國者健康確認系統(ERFS)進行線上申請,填入預定申請簽證人員之相關資訊、同意誓約書內容等手續後取得之文件。
觀光目的之受付濟證於2022年6月10日起方能申請。
申請日本觀光簽證前,須符合以下條件為前提:
1.團進團出
2.全程需有領隊或導遊陪同
3.具有完整行程
滿足前述條件後,方可開始觀光簽證申請流程。而在申請日本觀光簽證時,最重要是需提供在日旅行社或是法人單位等所申請的「受付濟証許可書」。
「受付濟証」的本質等同於在日保證人,需負起連帶保證責任,如有申請內容不實,行程更動,團體緊急事件處理等,都需負保証責任,輕者停送簽証,重者取消執照。
受付濟証申請所需資料如下:
申請工作天數:1天,當日中午12:00前提供申請資料,隔天中午前就可提供受付濟証(備註:如果申請案件較多時,則可能延長至兩天)
申請所需資料如下:
●申請人英文名字
●國籍
●出生年月日
●性別
●護照號碼
●入國日期
●入國者email
●在日停留地(自宅或飯店)
●在日停留地址
★★請注意★★ 受付濟証不等於日本觀光簽證,就算取得受付濟証也不一定代表觀光簽證可以申請的下來,日本觀光簽證是否成功下件,需視在台交流協會的簽證觀審部審核。
日本政府自2005年9月26日起,對在台設有戶籍者(即護照上登載有持照人之身分證統一編號者)實施免簽證措施,每次可停留90天。